香港平台包含四项内容:合资公司设立、持牌业务、香港身份与子女教育、各地办事处快速落地。本页给出每一项的实施路径、流程与时间安排。
远期定位:在持牌业务与客户基础稳定后,发展为集募资、投资、管理为一体的投资集团。
股东协议要点:出资节奏与违约责任、董事会与重大事项保留清单、股权转让限制与优先购买权、退出与估值机制、争议解决地与适用法律。
| 受规管活动 | 业务内容 | 最低缴足股本 | 最低速动资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类:证券交易 | 证券经纪、配售、承销 | 500 万港元(提供孖展融资为 1,000 万港元) | 300 万港元 |
| 第 3 类:杠杆式外汇交易 | 杠杆式外汇合约交易 | 3,000 万港元 | 1,500 万港元 |
| 第 9 类:提供资产管理 | 基金管理、全权委托账户管理 | 不持有客户资产:无要求 持有客户资产:500 万港元 | 不持有客户资产:10 万港元 持有客户资产:300 万港元 |
注:以《证券及期货(财政资源)规则》最新版本为准;只担任介绍代理、不持有客户资产的情形另有较低要求。
| 维度 | 新申请 | 收购现有持牌法团 |
|---|---|---|
| 周期 | 通常 6–12 个月 | 通常 4–9 个月(含主要股东事先批准) |
| 成本 | 设立与人员成本,无溢价 | 需支付牌照溢价,并承接原有历史 |
| 风险 | 审批结果与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| 须对原法团做完整尽调:历史合规记录、客户与诉讼、资本缺口 |
| 适用 | 第 9 类等资本要求较低、可从零搭建的牌照 | 第 1 类、第 3 类等资本与人员要求较高、需尽快开展业务的牌照 |
建议顺序:第 9 类先行,作为资产管理与募资业务的基础;第 1 类随客户规模跟进;第 3 类资本金与持续合规要求最高、业内持牌机构数量少,放在最后单独评估。
| 工作 | 您方 | 我方 |
|---|---|---|
| 业务计划 | 资产管理产品设计:多资产量化策略与投研 Agent 能力形成产品特色 | 目标客户与资金方渠道、供应链业务规划 |
| 合规与风控 | 牵头编制合规手册、风控规则与反洗钱流程,将监管要求内置为系统闸门 | 组织香港律师与审计机构,统筹境内监管衔接 |
| 系统 | 牵头交易、风控与记录保存系统的搭建与本地化适配 | 客户服务与报表需求 |
| 人员 | 依托香港业务落地与资质申请经验,参与负责人员与核心职能主管的遴选 | 合资各方人员推荐与股东层面协调 |
| 申请 | 业务计划与内控部分的申请材料、问询答复 | 股东资料、资金来源与境内出资合规材料 |
| 渠道 | 主要条件 | 适合人群 |
|---|---|---|
|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| A 类:过去一年年收入不低于 250 万港元 B 类:合资格大学学士学位,且过去五年累计工作满三年 C 类:合资格大学学士学位,五年内毕业 | 高收入企业家与高管、名校毕业专业人士 |
|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| 按入境处评核准则审核学历、工作经验、成就等(2026 年起评核方式调整) | 有突出专业成就的人士 |
| 一般就业政策(专才) | 获香港雇主聘用,岗位与薪酬符合市场水平 | 已有香港雇主或将在合资平台任职的人员 |
|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| 申请前持续持有不少于 3,000 万港元净资产,并投资不少于 3,000 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(其中 300 万港元投入计划投资组合) | 资产型企业家家庭 |
子女教育:主申请人获批后,18 岁以下子女可申请受养人签证,在香港就读本地学校,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DSE)后可报考香港、内地及海外高校。连续居港满七年可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。
与合资平台的结合:合资平台的核心管理人员可通过专才或高才通渠道取得身份;面向企业家客户,可把身份规划作为平台客户服务的配套内容,申请办理交由持牌移民顾问与律师承接。
两套财务测算(家庭七年成本、平台五年收入与利润)见 香港身份与子女教育。
参照一周内完成异地办事处搭建与本地招聘的经验,形成标准化的落地流程:
| 时间 | 工作 |
|---|---|
| 第 1 天 | 确定城市与负责人,选定联合办公空间或短租办公室 |
| 第 2 天 | 完成场地签约,开通网络与办公设备 |
| 第 3 天 | 在本地高校与招聘平台发布岗位,联系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|
| 第 4–5 天 | 集中面试,确定首批 3–5 名人员 |
| 第 6 天 | 入职培训:产品、Demo 演示与客户开发话术 |
| 第 7 天 | 办事处开始对外,首批客户拜访排期 |
配套:统一的 Demo 环境、客户开发手册与周报模板;办事处以分公司或服务合作方形式设立,按当地业务量决定是否升级为独立主体。
| 阶段 | 时间 | 主要成果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阶段 | 第 1–3 个月 | 合资协议签署、香港公司注册、银行开户、首个办事处落地 |
| 第二阶段 | 第 3–9 个月 | 第 9 类牌照申请获批或收购完成,核心人员身份办理 |
| 第三阶段 | 第 9–18 个月 | 第 1 类牌照到位,资产管理与供应链业务开展,评估第 3 类牌照 |
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,费用安排如下:合资公司的设立与运营资金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投入;牌照申请或收购所需的资本金、牌照溢价与人员成本,按合资协议约定的出资安排承担;平台对外业务按持牌业务的标准收费模式执行。凡支付给第三方机构或主管部门的费用——公司注册、律师与审计、牌照申请规费、身份申请规费等——均据实结算。